计入营业外收入的事项交不交增值税? 二维码
一、“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范围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企业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非正常原因导致报废、毁损的处置收入)、与企业日?;疃薰氐恼怪?、盘盈利得、捐赠利得等。 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小企业实现的各项营业外收入。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收益、政府补助、捐赠收益、盘盈收益、汇兑收益、出租包装物和商品的租金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益、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违约金收益等。 二、增值税应税收入的范围 (一)应税行为的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二)应税销售额的范围 计算应纳增值税的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 1、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2、承运部门将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代垫运输费用。 3、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4、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5、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 三、营业外收入是否缴纳增值税的判断 由上可知,记入营业外收入的款项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要看该收入是否是基于增值税应税行为而取得的。增值税应税行为包括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行为。 (一)需要缴纳增值税的常见情形 企业取得非流动资产报废、毁损的处置收入,合同履行后购买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支付的违约金收入,以及小企业取得出租包装物和商品的租金收入,小企业收取的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等,会计核算记入“营业外收入”科目,且是基于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而发生的,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二)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的常见情形 企业取得的盘盈利得、捐赠利得、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因对方未履行合同而收取的违约金收益,与企业日?;疃薰氐恼怪?,会计核算记入“营业外收入”科目,但不是基于增值税应税行为而发生的,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附件1)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4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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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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