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出资要交哪些税? 二维码
《公司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一、什么是知识产权?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一)作品;(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商标;(四)地理标志;(五)商业秘密;(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七)植物新品种;(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二、知识产权出资需要交哪些税? (一)增值税 知识产权出资实质上属于纳税人销售无形资产取得经济利益,应当计算缴纳增值税,税率为6%。销售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规定, 个人转让著作权免征增值税;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纳税人申请免征增值税时,须持技术转让、开发的书面合同,到纳税人所在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并持有关的书面合同和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证明文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查。 (二)所得税 股东用知识产权投资,属于用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可以按规定享受分期纳税和递延纳税政策。 1、分期纳税 (1)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居民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应对非货币性资产进行评估并按评估后的公允价值扣除计税基础后的余额,计算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 (2)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规定,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属于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同时发生。对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依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应按评估后的公允价值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减除该资产原值及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纳税人一次性缴税有困难的,可合理确定分期缴纳计划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自发生上述应税行为之日起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2、递延纳税(以技术成果投资适用)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第三条规定,企业或个人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到境内居民企业,被投资企业支付的对价全部为股票(股权)的,企业或个人可选择继续按现行有关税收政策执行,也可选择适用递延纳税优惠政策。选择技术成果投资入股递延纳税政策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投资入股当期可暂不纳税,允许递延至转让股权时,按股权转让收入减去技术成果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差额计算缴纳所得税。 (三)印花税 根据《印花税法》规定,对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按所列金额0.3‰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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